《干掉光明神后我穿了》干掉光明神后我穿了 第6节

  就是其它比较弱的位面,只要有法术存在,他也没有看见过连学了一年多,连面包术都不会的家伙。
  都是光明神的错。
  李明光想,直接用一小簇火焰融了里芬那个金吊坠,重新弄个象征法师的标志。
  法师们一般会使用象征元素的符号作为标志,并在这个基础上加入个人风格。
  李明光惯用的标志是半翻开的书,书上印着两个符号,象征他最常用的冰与火。
  为什么是完全相斥的两极而不是其它,要从李明光许多年的一项研究说起。
  经过证明,释放冰系魔法有助于魔力的回复,释放火系魔法则会加剧魔力的消耗。
  冰火循环,他就是打架从不嗑药回蓝的,法师里最靓的仔了。
  理论上来说,永动!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冰火循环,是嗨魔。
  梗来源于ff14哈哈哈哈哈哈哈。
  今后还会更多迫害嗨魔的(严肃)
  第4章
  这个位面,很少会有行人在商道以外的地方行走。商道的开辟是基于安全考虑,绕过了那经常有魔兽出没的林区和野外。
  可就算这样,商道上依然会时不时冒出来一些魔物。
  这也是许多商队要请冒险者护卫的理由之一。
  李明光想要以最快的速度穿过诺诺兰行省,必须要横穿一片叫做常暗的森林。
  小学徒对常暗之森的唯二印象,就是危险和神秘。
  据说里面有很厉害的魔物,据说里面活着j-i,ng灵,据说……
  由于靠近诺诺兰,他们这座小城偶尔也会有一些这样的传闻,但好像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看到过说有往那边去冒险者平安回来过。
  可李明光是传奇法师,哪怕现在实力大概只有原来一个手指头那样强,他也不相信一个小小的常暗之森能拦住自己。
  他可是漂泊在各种位面,曾经杀死过神的法师,哪怕只是比较下等的神明。
  和猎杀巨龙,统一大陆这些相比,弑神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它代表了实力从量到质的变化。
  普通情况下,就是一百个达到了传奇这一阶级,无限接近于半神的强者,也未必能对一个低等神明造成根本性损伤。
  神说要有光,就真的会有光。
  实力的差距来源于对规则的根本性领悟。而根据李明光的研究,很多神的领悟都不是来源与自己,而是神格。
  神格究竟是怎么诞生的?
  这是他在挂掉之前一直研究的,触碰到禁忌领域的问题。
  不过他这个人就是比较喜欢挑战禁忌:)
  李明光站在常暗之森不远的地方,森林入口处的路标指示格外引人注目。
  路标上是血红的大字。
  “内有大型魔物出没,危险!!!”
  李明光只是扫了一眼路标,就抬脚走了进去。
  本来,无法舒舒服服借助交通工具抵达诗歌之邦诺特埃尔这件事已经让他不太开心了,再走弯弯曲曲的官道绕路,他怕是要直接疯。
  太浪费时间了,对于法师来说,时间就是用再多金钱也换不来的宝贵学术经验……当然,金钱不行,但是珍贵的魔法材料可以。
  横穿常暗森林,李明光未尝没有顺路看看有没有什么材料的念头。
  他本质上是一个对更高更远的目标之外,任何事都兴致缺缺的人,古怪冷漠还懒惰。只有当最省事的途径行不通之后,才会考虑其它办法。
  说到底还是里芬的错,早知道他当时下手应该重一点,让他变个几周的羊再说。
  之所以得名常暗,是因为森林内部枝叶繁茂,将外面的太阳几乎遮蔽得严严实实,只偶尔有几束零零星星的光线漏进来,格外引人注目。
  李明光没找到什么珍贵药草,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状况,他看见都常见品种都摘了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他堂堂一个传奇法师,哪怕被追杀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穷困狼狈过。
  而且森林里的魔物远比人类敏锐,那些弱小的魔物在感知到气息后远远开溜就算了,哪怕李明光故意露出不少破绽,也没有他勉强能入眼的魔物上前主动攻击。
  ……真是寂寞如雪的人生。
  李明光继续往森林深处走,他懒得绕路。
  好在越接近森林中心,附近的魔物也就越强大,在刻意示弱之下,终于有魔物主动送上了门。
  主动送经验是头有三个脑袋的巨狼。
  李明光不嫌弃它丑,抬手就是十几发冰结乱轰,巨狼的身上被刺出来好几个血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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