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君长歌下》第七章 玉笛谁人吹未绝,黄昏倚冷潇潇蝶

  回家咯!
  巴士停驻在公园里,一天的秋游行程结束了。
  “嘿,兄弟,跟大家一起来玩狼人杀吧。”闫开耀一拍肚皮,面露狰狞地走了过来。
  “听老婆的。”我看向一旁心不在焉的朱雨桐,毕竟,现在做什么都要得到她的肯。在外头,听老婆的。
  她鼻尖出一声轻哼,露出和善的微笑:“呵呵,载箭(用阴阳怪气的语调念再见)。”
  “鹊鹊(去去),滚一边玩鹊(去)。”我奋力推开眼前的那一坨肉,以表明自己的立场。
  “啊啊啊,太甜了。”闫开耀捂着嘴,逃走了。
  “我表现得怎么样啊?”
  “勉强及格,嗯,对了,我也得跟我那些塑料姐妹们讲讲,今天不跟她们吃火锅了,走了,在这里等我。”
  我依依不舍地与她分别,只是想着,她为什么不在微信上说,整得那么麻烦。
  等待的时光永远是最煎熬的,望眼欲穿,却不见伊人归来。
  我隐约听见远处传来一阵笛声,这年头街头卖艺的不少,倒也见怪不怪了,只是,这音色实在冷涩,还有脸拿出来耍?
  笛声愈地近了。
  曲调逐渐上扬,就像明媚的少女见到了自己倾心的男子,一时间春暖花开,争奇斗艳。
  似乎这满园的秋景,都失了颜色。
  “滴答滴答”,那落在心尖上的节拍,不是雨声。
  我当然不敢回头了,生怕突然冒出来的仙女直接将我的魂给勾了过去。
  “当当当,surprise,我吹得怎么样,好听吗,唔,我每天放学要跟老大爷练好久呢。”
  “哟哟哟,又是笛子,又是高跟鞋,中西合璧啊,高级。”
  “那你喜欢吗?”
  “当然。”
  “嘿嘿,那我们去下一个目的地吧。”
  我不由得嗤笑一声,哪是什么喜欢的类型,有的只是喜欢的人啊。
  “唔哦,飞喽。”少女奔跑着,扑腾着兴许是这座城市,这一年中,最后的一羽蝴蝶。
  伤秋,伤秋,伤秋······
  “你怎么每天都这么开心啊?”
  “啊,什么?”
  人有个奇怪的特点,当对方说话的方式不那么正式严肃的时候,即使听见了,也总会下意识地询问他到底说了什么。
  “没,没什么,就当我放了个屁。”
  “这样啊..”那只蝴蝶很是配合地落在她的指尖,风停了,花也谢了,“高兴的理由有很多,你看它跑来跑去,也不知道要飞到哪里去。”
  蝴蝶走了,挽留不住。人醉蝶,蝶恋花,蝶若翩翩,花嫣然。蝶若怜,又会落在谁的指尖?
  “哈啊?你在说啥?”
  “我是说你能不能不要问那么奇怪的问题啊,你让我怎么回答,傻子吧。”
  “就是我这种傻子,才值得让你爱得死去活来。”
  “你说,如果以后初中毕业,高中毕业,步入社会,我们能一直在一起吗?”
  “能!”
  “也是,我会牢牢拴住你的。”
  “人在你身边,心就在你身边了?”
  “嗯?”
  “啊啊啊,痛,错了,说错了,即使不在你身边,依旧心系着你。”
  或许她是有点“暴力女”了,但我仍十分贪恋这欢声笑语中的吵吵嚷嚷。
  晚高峰的2号线,很是挤人,情侣自然不少,有叔叔阿姨辈的,也有跟我们一样的学生。我最讨厌他们了!在我面前毫不避讳地卿卿我,真是想不通那些半大的小子怎么满脑子都是亲亲来,亲亲去,上下其手,略一调情,便算到了高潮,落得个面红耳赤的惜别下场。
  以前有朱雨桐这个小美女给我撑场面,倒还能勉强混入其中,羡煞他人,那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就是牵牵小手吧?
  闹别扭的那段时间,我只能独自一人上路,那才真叫一个凄苦。
  可能这也是我答应她表白的一个原因吧,(过了几天,就该改口,说是我追的她,她脸皮薄,先暂且过几天嘴瘾),开个玩笑。
  上车的时候,与一个西装革履的大叔起了些小冲突,人多就容易产生摩擦。他站在门口,应该是下一站下车。实在钻不进去,我们就只能躲在自动门边上靠右侧的人缝中。
  地铁的隆隆的启动声很是刺耳。
  “喂,你是?”我的电话莫名响了起来。我有一个习惯,手机号码不会设置备注,不管是谁打来,总之,先接再说。
  “谁打来的?”我给了她个放宽心的眼神,并示意她看我的表演。
  “房子要伐?”
  “在哪?”我险些笑出了声,清了清嗓子。
  “松江。”
  “价位大概在?”
  “1oo万。”
  “我再考虑考虑..”充分展现了当代青年在大城市打拼,迫于房价的无奈。
  枕在她脑后的手有些乏了。
  “今天的扶手怎么这么软和(没错)?”
  我只是笑笑,告诉她,她是一个幸运的女孩。
  “你好像很喜欢演戏啊,不过,说的话倒挺甜的。”
  “那是,生活那么无趣,就只能自娱自乐咯。”原本顺直的头,被我撩拨得愈蓬乱。
  “这么帅的一张脸,要多注意一下形象。”
  我使劲翻着白眼,也不知道她做了些什么。
  “头低下来点。”她踮起脚尖,语重心长道。
  直至顺着她微翘的眉梢,看见了一旁放光镜上的自己,无数的人影缓缓驶过。
  “你对我做了什么?”询问中带着威胁的意味,只是语气不自觉软了下来,因为..
  “滋”地铁蓦地刹车,一个“闪身不及”。
  温润的鼻梁停靠在我的呼吸间,面面相觑,没有人有诧异的神情。
  我撅起嘴,逐渐流露出猥琐的神情,轻啄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补了一句;“这该死的惯性啊,都是牛顿的错。”
  “白读十年圣贤书,你可知中国不归牛顿管?”她特意将某一次闭眼的时间拉得特别长,就是为了不让我看清她在想什么。
  生气没个生气的样子,我又不是什么钢铁直男,自然知道,她瘪瘪嘴的无奈下,更多的是默许,甚至是渴望。
  我都是挤在开门前的一小段罅隙里完成这些复杂的操作的,我不想成为自己以前最讨厌的那类人。
  “我是大老虎,啊呜,啊呜,咬死你!”色厉内荏的样子,啊,还是那么可爱。
  傻瓜,傻瓜..
  就这种口头上的报复,应该不足以让她过瘾。
  “谨遵老婆大人圣旨。”我低下头,“现在,你可以口交我了,对,咬这里,如此龌龊的要求应该我提出来才是,傻子。”
  她迎了上来,算是作了回应。
  “美得你..饿中色鬼!”
  “咋,你还跟我顺路?”
  “我刚搬家了,搬得离这里挺近的。”回答干脆利落,没有犹豫,似乎是事先准备好的。
  “哦哦。”
  “那你住哪,我直接送你回去。反正今天没啥作业,反方一下你家父母,顺便把你交到他们手上。”
  “咦,您这话说得好有歧义啊。”她嫌恶地推开我,倒像是女儿家的娇嗔,“不用了,我自己都弄不清是哪条路,只知道怎么走。”
  “那更要送你了,万一你走丢了怎么办,就这样说定了。”很少有东西能妨碍我的决定,除非,我忍不住。
  “唔,老公,算我求你了嘛。”她拽着我的衣角,使劲摇晃着,“以后有机会,我一定安排时间,但现在太仓促,绝对不行!”
  啊,该死的甜美气息,我实在不忍心继续欣赏这动人的场景。
  “好好,都听你的。”我可以压低声音,“是因为我们第一次遇见说的话吗?”
  “嗯,对不起..”
  “这有什么好抱歉的,没事啦。”
  讲起来,那还是我们第一次敞着心扉地促膝长谈,打着手机微弱的手电筒光在昏暗的走廊里“秉烛夜聊”,要说,还是有别的光的,就是监控下面的那盏,其他的已经被切断电源了,不然,以她胆小的性子,早就吓得落荒而逃了。
  外人不方便带回家,得,以后生米煮成熟米饭,变成自己人再过去。
  分别总是恼人的,但却不得不进行下去。
  瞧我这呆子,平时骚得很,关键时候一句甜言蜜语也憋不出来了。
  “你等一下,送你个东西。”趁着翻书包的时间,我上网查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啊,我找到了,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补上,呃,你这..”我的失神仅仅是因为她手里的东西。
  “我亲手叠的小星星,装在星星盒子里,送你了,诶呀,没什么好伤心的,女生总比男生要细心一些的呀。”
  “我这手链还是昨天在街上买的,还是扔了算..”
  “别!”她夺过我手里那个粗制滥造的地摊货,“只要是你送的,就是好,我都喜欢。”
  “还有一件事..”
  “大男人,别磨磨唧唧。”
  “我骗了你,其实我是前天生日,我比你还大一天。”总算是鼓起勇气说出来了。
  “你知道的,我最讨厌欺骗了。所以,理由。”情况有些糟糕,她甚至把身上那件外套脱下来还给了我,连那手链,星星盒子——急于和我撇清关系。
  “都是我的错,乖,先把衣服穿上,外面冷。”
  “所以,理由。”再次见识了那双如寒冬般凛冽的瞳眸。
  晚高峰的人潮,将我推向街角。
  街角冷涩的灯光,比不得秋日的寒凉,而什么都不及她的心伤。
  “每次我生日正好赶上期中考试复习周,的确是要延迟一些过。啊啊啊,其实,以前你自称姐姐的时候,那种感觉,我不想放下,我一直想找一个可以呵护我的人,不是父母的那种,而是同辈的哥哥姐姐。”
  “也不怕你笑话,一个很恶心的故事,我曾经幻想过自己是女生,还是贼漂亮的那种,遇到困难,总有一个坚实的臂膀挡在我身前。而我什么都不要想,只需要给他鼓励就行。”
  “所以,我不确定自己对你是什么感觉。费劲心力,去追求黄子怡,我只觉得我是应该这么做,就是男人那种下贱的征服欲吧。而对你,朱雨桐,我喜欢捉弄你,喜欢跟你在一起,但我的世界不是非得有你,我承认我有点钻牛角尖,完美主义了,啊,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空荡荡的世界瞬间被一个温暖的拥抱填满。
  “晔哥哥,现在这个称谓呢?”她不顾形象地扑倒我怀里,晶莹的泪珠如雨水般打在我身上。
  长长的睫毛眨巴眨巴着,心也跟着颤抖律动起来,而节奏,也都被她带走了去。
  “你不生我气吗,我以为你会吵着跟我分手呢。”我反手扣住她,说起来,一整个都只顾着满足自己了,还没正儿八经地抱过她。
  “我有那么小心眼吗..”
  “那数学考试那次,你不是也..”
  “你总得给我一个成长的过程吧。”
  “乖。”摸起来很顺滑,像小兔子一样。
  “晔哥哥,也乖哦,嘿嘿。”
  我意外地不那么讨厌这个称呼,或许是我还不够了解自己。
  “晔哥哥,有一点你说错了,感情是需要双方付出的,你是认为男生是需要一直呵护对方的,对吧?”
  “嗯。”
  “这就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了,我必须纠正你,女生也可以照顾男生啊,不只是生活上你所谓的服侍,她也可以练就绝世武功,挡在你身前,让你小鸟依人。晔哥哥,你病得不重,说白了,就是,懒!”
  “嗯嗯,啊!”听得正高兴,沉睡在她软软的声音里。竟然又被她成功地偷袭了,我捂着腰间的软肉,悻悻地看着她。
  她的话我当然听进去了,也是,唯有轰轰烈烈地来一场爱恋,才能明白其中的真谛。而眼前的佳人,不正是最好的选择吗?有点明白家长为什么那么反对早恋了,不仅是稳定学业,还有——这么小的年级,又如何懂“爱”。
  以前我单纯地认为,只要肯为对方去死,就是爱,显然,我对朱雨桐远没有达到这样的程度,我和她顶多是见过几面的陌生人,初中缘分尽了,十几年后的我们,对于现在,相视一笑。
  可是试也不试,连回忆都没有,不会很可惜吗?这是她教会我的。
  “晔哥哥,你在想什么呢,我要回家了。”她在我面前招了招手,才算抓住我的心神。
  果然,还得靠小精灵吹响战争的号角。
  “哦。”忽的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只是将眼神落向别处,撇着嘴,“我和你吻别,我和你吻别...”
  “嗯?”
  “我和你吻别,我和你..”
  我,与你吻别。
  我与她的曾经结束了,都快没有东西好回忆了。
  刚开始热恋的时候,只是占着新奇,所以像个种马一样,不停地索吻。然后,这种情况开始转变,我也进化了,好吧,其实说是退化,将“**”二字写在脸上,跟那些在公共场合下随意撒狗粮,手里头还不老实的情侣一样。
  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咱俩便分手了。但随着自己逐渐认清现实,我清楚地认识到,我和她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太大。(女孩成熟较早)
  印象中的分手景象。大吵一架?不是,和平分手,我将心里的想法讲给她听,她欣然同意了。
  该来的来,该去的去,这一点,我们倒是出奇地相似。
  她说:“只要做一些出格的事,他们就会关注你的哦。”
  哦,原来这才是我平凡内心的最大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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