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救命,有粽子!》倒斗

  有国,名曰中垣,经盛世百年而不衰。东西南北,四方部族,其南洱鹋,盛行巫蛊;其西虢摩,信奉魔道;其北逐皞,崇尚骑射;其东瀛莱,研习仙术。
  乾阳七年,中垣恒元帝御驾亲征,先后统一南疆、西域、北方各毗邻部族,却在归国途中猝然驾崩,自此,中垣大乱,诸侯并起,各方混战,妖魔横行,民不聊生。
  如此时代,最不乏枯骨亡魂,活人遇上死人,第一反应不是害怕,不是同情,而是激动,因为“死的不是我”!当死人和活人抢上了地盘,便也滋生了一群投机之人,他们游荡于朗朗乾坤和阴森地穴间,靠窃取死人带不走的陪葬苟活于世,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下一餐饭;其他人关心的,是自己还余下几餐饭。没有人去苛责他们,因为没有人在意他们,为了多活哪怕一日,大家同样凡尘中打滚,谁又能独善其身,不沾污泥?
  某夜,黑云蔽月,中垣境内,某村郊外,
  “哎呦我靠,累死小爷了。”铁铲被丢出坟头,紧接着一只瘦弱纤长的手猛然伸出,“好歹也是个员外,还以为该有不少油水,费了小爷大半夜功夫就捞了个扳指,穷鬼!”吴小赟猛然撑出坟坑,暗自咒骂着。而后靠着墓碑坐下,将扳指在衣服上蹭了蹭,借着火折子的光端详着,金镶玉的扳指上,镂空雕刻着繁复华丽的纹样,纵使吴小赟是个初出茅庐的盗墓贼,也知道这东西定然价值不菲,“呵,也算没白跑一趟,”瞥着棺椁中面色苍白的人,吴小赟拿起一旁的铁铲对他说道:“你的死跟小爷没啥关系,反正这东西你也用不上,不如就做个顺水人情送给小爷,看在这东西的份儿上,小爷帮你埋回去,以后多给您烧点纸钱,您老就此瞑目吧哈。”一边说着一边盖上棺板,起身铲起土填回墓穴。
  风动树摇,周边不时传来猫头鹰的鸣叫,伴着铲土的沙沙声,吴小赟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加快心跳。干倒斗这行当,首先胆子得大,看见尸体不能害怕。再者最好长得丑,有人发现自己,装个神弄个鬼,也可以把别人吓跑。
  按照这两条标准来看,吴小赟,显然不是个盗墓的料。
  吴小赟所在的村子位置较为偏僻,没有遭遇太多战乱,但受到战争的影响,庄稼连年歉收,整个村子都揭不开锅了。村民便背井离乡,到外面讨生活,年轻男子多去当兵打仗,吴小赟自幼便是孤儿,也想混进军队混口饭吃,结果人家看他文弱的像个书生,愣是不要他,听人说这行当好做,吴小赟拿上铁锹便开始了自己的光辉事业。这年头,死了的人大都不是寿终正寝,多半是叫战乱祸害的,当兵打仗的死状各异,却也是最为惨烈。换作寻常百姓,病死算好的,至少有个全尸,要哪个逃难的倒霉蛋子小心卷人家马蹄子下边了,缺个胳膊少个腿,身上有几个窟窿也都不足为奇。战事几年未歇,再胆小的孩童也被吓大了麻木了无所畏惧了,吴小赟偏偏就是个例外,马上就弱冠的人了,不怕死人,怕鬼神。
  现下这月黑风高杀人夜,要是蹦出个粽子或者恶鬼,小爷这么细皮嫩肉这么水灵,还不被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吴小赟心里激烈地斗争着,但面上还是强自镇定。其实说自己水灵还细皮嫩肉,真不是吴小赟大言不惭,他就是空长了一副好皮囊,金玉其外的市井混混,平日里偷鸡摸狗的事儿没少干过,战乱爆发后,他平日里的那些所谓朋友各自离散,外出谋生,就他一个还守在这穷旮旯里过着穷日子。其实像那些资历老的灌大顶(盗墓行话:职业技能高),干一票够几个月花销,吴小赟愣头青一个,随便挑一个坟头就挖,一个月倒斗一次都还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这次听人说镇上那个为富不仁的贾员外得了恶疾死了,葬在此处,便赶了很远的路从村里过来,总算没让他白跑一趟,这扳指怎么看都是个老种(盗墓行话:老翡翠),应该能当个好价钱,想到这儿,吴小赟忘了害怕,不禁哼起了前些日子不知在哪儿听到的小调:“……两只脚儿肩上搁,难当……忒杀太颠狂,口口声声叫我郎……舌送丁香娇欲滴,初尝。非蜜非糖滋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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