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农家女(上)》页面 1

  第一章穿越,当了娘(1)
  “丁娘子,你快醒醒!你这么一走,小阳怎么办?你真忍心让小阳一人孤苦伶仃的在这世上飘零吗?”一个焦灼中带着几分责备的女子声音。
  “我说丁娘子啊,你怎么这么傻呢?你两眼一闭,也不能改变任何事呀!俗话说的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半点不由人,那白眼狼已经进县城去迎娶杜家嫡女了,这会儿你死了,就是亲痛仇快,只可怜了小阳这懂事的孩子,已经被亲祖母、亲爹给抛弃了,现在又没了娘,你要他这么个小不点怎么活呀?”一个大娘恨铁不成钢的声音。
  “如何了?”一个男人如雨前闷雷的声音。
  “我再多扎几针试试,明明还有点儿气息……”这是先前那女子的声音。
  听到扎针,丁沐儿黏乎的眼皮倏地睁开了,模糊的意识也苏醒了,她转动眼睛,克服着喉咙如火燎过般的疼痛,努力开口说话,“不要打针……”
  从小到大,她最怕打针了。
  “醒啦!这可终于醒啦!”郭大娘松了口气,欣喜的朝外间喊了起来,“小阳!你娘醒了,甭哭了!”
  话刚落下,一个四、五岁左右的小男童就从外间冲了进来,一下子扑到床边,搂着丁沐儿放声大哭。
  郭大娘笑道:“你们瞧,这孩子我还以为他不会哭也不会笑哩。”
  “醒了就好,莫要再做傻事了。”晴娘收舍好针灸包起身。“我去给你熬碗粥,再煎一副祛寒汤药,免得身虚染了风寒。”
  吃了粥,喝了药,一直到夜都深了,丁沐儿就着透进窗来的月光看着窝在自己身边的小人儿,这才慢慢有了真实感。
  她穿越了。
  还穿成了孩子的娘。
  也就是说,她现在有孩子了……这不是废话吗?
  前世的事她都记得,出事时,她正开车要去市区的大卖场补齐一个月的生活用品和食物,就在经过连结城镇的大桥时,地震了,桥断了,她连人带车的落到海里,然后,她就来这里了。
  原主的记忆她也有,这里是大萧朝,朝阳十五年,她住的这地方是温州吉安城甜梦镇的安然村。
  她前世叫丁沐,现在叫丁沐儿,十九岁,四岁的儿子叫温丹阳,所以她这副身子十五岁就生孩子了,这实在令她咋舌,原来古代人真是都很早婚,上辈子十五岁时,她也才国中毕业……
  丁沐儿的丈夫叫温新白,是个读书人,眼下只是秀才,一心想考功名,有个寡母和妹妹,家里就靠丁沐儿卖吃食和种田维生。
  不久前,温新白进城访友,在清风寺前捡到了吉安城首富的嫡女杜乐芝的帕子,杜乐芝对他一见钟情,表明了要他入赘,待他明年秋闱中举之后,杜家会资助他进京参加会试,荣华富贵的日子不在话下。
  于是,温新白回来后就以七出第一条“不顺父母”休了丁沐儿,且怕被杜家发现他有妻儿,他连儿子也一并不要了,还在休书上写明儿子是丁沐儿嫁给他之前就怀上的,跟他没半点关系。
  隔日,温家母子三人就喜孜孜的收拾包袱离开了安然村,还带走了丁沐儿仅有微薄积蓄,任凭丁沐儿怎么抱着温新白的腿苦苦哀求,怎么保证她会努力赚钱让温新白进京参加会试都没有用,温母走前甚至还踹了丁沐儿一脚,让她放手,不要再纠缠她即将飞黄腾达的矜贵儿子。
  温家母子三人走后不久,丁沐儿就不吃不喝,过了三天,她就想不开跑去跳湖自尽了。
  丁沐儿死了,而她丁沐来了。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为了一个不见得会中举的渣男,值得吗?
  那个温新白,当秀才都好几年了,谁说明年就一定能成举人?且那负心汉,为了富贵连孩子也不要,真是忍心啊,而原主也不是个好的,要去死前就没想过小阳才四岁,要怎么过活?真自私,真残忍……
  她轻轻抚着怀里熟睡中孩子的白净小圆脸,不知怎么地,母爱就大喷发了。
  她柔声对小阳说道:“你放心,你娘死了,我会照顾你,你娘丢下你,我不会丢下你。”
  从现在开始,她不是丁沐了,她是丁沐儿。
  丁沐儿来到安然村三天了,她原本的个性就有些大隐隐于市和既来之则安之的自在从容,如今更是落实得很彻底。
  要不是如此随遇而安的性格,她一个大学刚毕业的花样年华女子,又怎能跟随脾气阴晴不定的当代陶艺大师崔勇泽隐居在山里学艺呢?
  其实,安然村还不错,这里有百来户人家,前世她住在深山里时可是一个邻居都没有,而现在她的邻居也都不错,对门的郭大娘很照顾她,旁边住的晴娘就是那日为她扎针的女子。晴娘自谦略懂医术,平时也帮村民看看小病小痛,丈夫李猛靠打猎维生。
  “小阳,出来吃早饭了。”她进书房去叫人。
  这屋子不大,就两个房间,原本是温新白、原主和小阳住一间,温新白的娘和妹妹住一间,她看小阳爱读书,就把另一个房间改了当书房,温新白走的时候,一屋子的书跟文房四宝都没带走,小阳就有现成的教材,而这孩子也乖巧得让她心疼,每天鸡鸣她起来做饭,他就跟着起来抢着叠被,洗漱后就去练字,还写得有模有样的,让她啧啧称奇。
  前世她有一个哥哥、两个姊姊,他们各生了两个小孩,所以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都不缺,但他们个个都是被宠坏的恐龙小孩,都没有小阳一半的乖巧懂事……不,是连四分之一都没有……奇怪了,难道这就是自己的孩子最好的概念?
  虽然小阳不是她亲生的,但确是这具身体生的,而经过三天的朝夕相处,她已经完全把自己当娘了。
  “是的,母亲,孩儿这就出去用饭。”小阳搁下毛笔,用纸镇将宣纸压好,有条不紊的起身。
  丁沐儿扶着门框,眼里扬笑。
  听听,多么乖巧啊,她能不疼吗?
  每当这时候,她就会觉得原主自私,怎么能把这么可爱的孩子丢下,原主寻死真的吓到孩子了,小阳夜里都要紧紧依偎着她睡,彷佛怕他一睡着,做娘的又会丢下他去死似的,常看得她心里一揪,忍不住把他抱紧处理。
  所以,她现在反而担心一觉醒来,自己回到了现代,如果连她都消失了,那小阳可怎么办才好?
  娘俩吃完了早饭,小阳又去练字了,丁沐儿把饭桌收拾了一下。
  微风从敞开的窗子吹进来,门廊下一个木制风铃响了几声,除此之外,四下安安静静的,除了虫鸣鸟叫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也没别的声音了,倒和她前世生活的环境很像。
  她倒了杯水进书房给小阳,自己也倒了杯水在饭桌旁坐下,若有所思的盯着装水的杯子……与其说杯子,不如说是碗来得恰当些。
  这里还没有瓷器,装水的就是个陶碗,盘子都是黑不溜丢的,汤碗上也都有斑点瑕疵、白里泛黄,形状还不很圆,可以说是有些扭曲。
  如果她能做出彩绘陶瓷的话……
  原主是靠卖吃食和种田养家活口,她承袭了原主的手艺,加上自己原本厨艺也不差,理当可以继续卖吃食养活自己和小阳,而且如今少了三口人吃饭,想来会更容易些。
  原主的另一个活计是种田,依然是个体力活,如果卖吃食够她和小阳过活,田可以租给别人种,幸好她现在住的这间茅屋跟那两亩地都是自己的,不然租金又是一笔花费。
  茅屋和两亩薄田是原主过世的爹娘留下来的,那温家母子三人就是看上这点,温新白这才会娶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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