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旦日记》第0006章 斗老财

  凌晨三点,一个干枯黑瘦的老头来到唐明的地摊前。
  此时的地摊上,已经堆满了各色石头,大的有一米直径,小的也有巴掌大小,占据了七八米的路段。这些石头全部是狄宝军命伙计送过来的,成色不错,虽然不确定有宝,但很招人喜欢。
  瘦老头一声不吭蹲在地摊边翻看,小半刻后,翻出了一大一小两块石头,外加一块小铜镜。
  “小哥,很面生呀!”瘦老头开口招呼。
  “没有脸,当然生了。”唐明抬起头,不紧不慢地把黑皮书塞进灰布袋中。
  瘦老头眼中精芒微闪,指指脚步的两块石头:“一回生二回熟,小哥你看这石头怎么卖?”
  “石头不要钱。”
  “呵呵,小哥真会开玩笑,原石是鬼市的主打产品,不要钱,那半条街都会破产。据阿杜嫂说,从缅甸拉一车石头过来,至少需要三百万,就算巴掌大的一块碎石,也可以卖三五十啊!”瘦老头笑笑,拿起小石头颠了颠,看起来很和蔼可亲。
  “真不要钱,您要,尽管拿。”
  “呵呵呵!小哥好魄力,那老夫就却之不恭了。对了,这小玩意卖吗?”瘦老头抱拳轻笑三声,拿起小铜镜晃了晃。
  “五十万。不还价,不刷卡,不要支票。”
  “哦,老夫明白了,小哥卖的是镜子。”瘦老头恍然大悟,再次举起镜子,仔细地翻看起来。
  “不错。此镜出自地下,宝物无疑,您要,掏钱。”
  瘦老头摩挲了几息,点头道:“镜子收了。不过,老夫身上没带这么多现金,要不你
  “原来您就是老财,老财叔,这面镜子带有一点恶气,您可想清楚了。”
  “老夫不怕恶气,反倒是小哥你,放心跟我去取钱吗?”
  “呵呵呵!您是老财,我很放心。地上的石头也不值钱,丢在这儿无所谓,谁要谁拿去。”唐明点头起身,整理了一下破衣裳,系紧灰布袋,替瘦老头抱起了两块石头。
  瘦老头深深看了唐明一眼,背起双手,转身即走。
  一老一少沿着马路牙子走向横街,老家伙不时跟路边的摊主招呼。唐明一声不吭抱着石头,好像老头的小伙计。
  横街马路尽头是个名为“大前门”的居民小区。
  凌晨,大前门里灯光昏黄,守门的保安有气无力地瞥了一眼,再次合上眼睛,对老头带人进入小区完全不放在心上。
  七弯八拐走了数栋居民楼,在一间底楼车库前停下。瘦老头打开库门,神色平静地将唐明让进屋内。
  这是一个五十平方的房间,用木板隔成里外两间,外间摆了数台切割机,过道里堆满大小不一的石头,里间挂着布帘,看不清具体的景致。
  “小哥,把石头放在角落,钱在里屋,你进来点吧。”胡财招起布帘,笑吟吟望着唐明。
  唐明轻轻放下石头,毫无戒备地走进里屋。里屋摆有一桌一椅一床,瘦老头从床铺底下拉出一个大纸袋,
  “五十万,你点点。”
  “多谢老财叔!”唐明抱抱手,上前两步,弯腰拿起一扎钞票,“老财叔,有点钞机吗?”
  “点钞机没有,你看用这个行吗?”瘦老头微笑着,掏出一把乌黑的铁疙瘩,隔着围巾,抵在了唐明的太阳穴上。铁疙瘩带有消声器,上方传出层层戾气。
  “呵呵呵!叔,别开玩笑,就五十万,至于吗?”唐明讪笑着,小心翼翼地举起双手。
  “五十万?小子,老夫曾经为了五十块亲手埋了两个不长眼睛的家伙。”瘦老头哐当一下打开手枪保险,龇牙冷哼。
  “不可能!您别吓唬我,在华夏杀人,是要偿命的。”
  “嘿嘿!老夫从来不吓死人。告诉你也无妨,十年前,老夫一次性埋了三十个,出来后老板还奖励了我三十万。小子,老实交代吧,谁派你来的?只要说实话,我给你一个痛快,要不然,今晚把你当石头一块块切了。”
  “有话好好说叔,没人派我来鬼市,是我鬼迷心窍,拿了家中祖传的镜子,出来换点钱花。叔,镜子我不要了,钱也不要了,您放过我吧?”唐明颤抖着说道。
  “嘎嘎嘎!老夫把你切了,不一样可以拿镜子吗?”瘦老头鬼笑起来,干瘦的老手轻轻抖动,就要扣动扳机。
  “等等!您就不想知道这面宝镜的具体用法?这面镜子可辨玉石,但需要特别的方法。”
  “是吗?它能窥探玉石?”瘦老头露出疑惑之色,鉴于猎物已经掌控在自己的手心里,他还是摸出小铜镜,将它抛在桌上。
  “是是,我给您老示范一下。”唐明连连点头,双手捧起镜子,举到了老头的面前。
  “这是……?”
  瘦老头眯眼看着镜面,镜面幽光闪烁,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尽管夜很黑,依然现出了一张干枯黑瘦的老脸,是他老财的尊荣,他已经很久没这样看过自己了。
  就在这时,唐明的嘴角微不可查地蠕动了两下。
  圆镜里突然闪起一点精芒,
  唐明坐在床沿,翻看了小铜镜两遍,小铜镜背面的2字,变成了1字。这意味着,他刚才又收了一个小魔兵,这面收魔镜还能使用一次。
  他轻挪嘴角,念叨了几句晦涩的咒语,这些咒语是他击败长矛恶魔后,自动出现在脑海中的。紧接着,再次取出魔王令,搁在了铜镜上。
  十息后,铜镜剧烈震颤,嗖的一下,冒出滚滚黑烟,其中一缕飘进了魔王令中,持续了三十息才停歇。黑烟慢慢凝缩,最终变成一个目光呆滞的小老头,正是刚才不可一世的胡老财。
  “老财!”
  “呃,老奴在!”胡财浑身剧颤,回过神,急忙趴伏在地,对着唐明连连叩头。
  “金马甲是什么来路?”
  “回大人,金马甲名叫万小刚,当过五年侦察兵,退役后进了帝王集团,派往中东,做了三年保安。帝宝大酒店总经理王大富去中东度假,不小心被人掳走了,是金马甲营救的。从此以后,他就跟了王大富,做了帝宝大酒店天鼎部的经理。”胡财磕头说道。
  “知道他手上有多少条人命吗?”
  “具体多少,老奴不知道。不过我听他说过,做侦察兵时,曾奉命去yunnan缉-私,干倒过数个贩子;在中东三年,至少猎杀过四五十个对手;在天鼎部,弄过十多个不听话的手下,弄完后,丢给老奴在鬼市里处理,弄出了十多副人皮面具,现在老奴这儿还有一副最新的,天鼎部的保安和服务员,无不对他战战兢兢。”
  “今晚他会过来吗?”唐明心中暗沉,金马甲果然是个厉害的角色。
  “肯定不会。一方面,他昨天来过,按照惯例,今晚不会来;另一方面,帝王集团最近风云变幻,天鼎部是接待大佬的地方,他不敢怠慢。金马甲对老奴非常残暴,稍不如意就拳打脚踢,从来都是他过来,不让老奴联系他,老奴也没有他的联络方式。”
  唐明微微颔首:“好了,起来吧。我现在需要大量带有血腥气的玉石,你手里有吗?”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