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面(NPH)》离婚中失忆中

  一枚戒指。
  一枚灰扑扑的素戒。
  这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居然戴在我的手上。
  我可不记得我有这枚戒指——虽然以前父母曾经送过我一些珠宝首饰,但是家里的值钱物件应当都在破产时被变卖。
  可我又能莫名地肯定这枚戒指就是我的,并且,我不想要它了。
  为什么呢?
  我尝试思考。
  等等,等等……
  前年,高一,我十四岁,父母突然破产,父亲自杀,我自云端跌落至泥沼。
  再不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千金。
  自此之后,我跟着母亲相依为命,但母亲也在我高叁那年查出不幸罹患胰腺癌,支撑到看见我的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最终在暑假时溘然长逝。
  前天我刚办完母亲的葬礼,转头便发起高烧,卧床不起。
  一转头,我看见床头柜上放着的一杯水和空药瓶。
  手头没几个钱。
  我舍不得去医院,吃了两片药想如此熬过去。
  哦,难怪头那么疼……
  我从床上坐起来。
  靠在床头,我拔下无名指上的戒指,竟然戴得很紧,我费了不小的劲儿才拔下来,戒指之下的皮肤比旁边明显白一个色号。
  我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这枚戒指,对着左边窗户,金色的光像是被套在戒指里,在边缘被折射,描出一圈细细朦胧的金边。
  旋转一圈。观察。
  戒指内侧刻有两个字母:s&c
  但没看到品牌标识。
  大抵只是普通货色。
  拿去卖掉。我想。正好换生活费。
  我摸摸额头,不觉得发烫,应该已经退烧。就算还没退烧也不可再拖,我必须去上班。
  为了筹措上学的学费,我找了一份在酒吧服务员的打工。
  再不去,说不定要丢掉这份来之不易的高薪兼职。
  我起身。
  身上穿的裙子是我最喜欢的裙子,是十六岁生日时母亲所赠,一件法式长裙,米色,方领,并不贵重。
  我也没几件衣服,破产搬到小房子以后,天天穿校服就行了,常服只有这件长裙最得我钟意。
  但不知为何,今天竟然觉得裙子穿在身上,腰际有点松,胸口却又有点紧。
  床边竟然没有凉鞋拖鞋,只有一双细高跟鞋。
  找了一圈,没别的鞋,便穿这双高跟鞋出门。
  明明我应该没穿过高跟鞋,但穿上这双鞋走起路上,竟然如履平地。
  路过门口的玄关镜,我瞥见一眼自己路过的身影,不由地停住脚步。
  镜子有一阵子没擦了,蒙一层灰。
  我瞧见镜中自己的朦胧身影,镜中的女人像我,又不像我。
  我记得自己是个瘦巴巴的小丫头,为什么这个女人如此窈窕婀娜?
  还是我错觉?
  ……算了,可没空自恋,还是赶紧出门搞钱去。
  我继续走,真出门去了。
  我在路上找到一家金店,进门说要卖东西。
  原本我只想要普通店员接待,但看上去像是店里经理的男人亲自来接待我,语态殷勤,问:“小姐,您要买什么?”
  我讪讪说:“我是想来卖戒指。”
  他的兴致淡了半截:“什么戒指?”
  我把戒指递给他。
  他看过之后,脸色更冷,声音也冷:“小姐,别开玩笑了,你这就是一枚普通的合金戒指,不值钱。”
  啊!?
  我面红耳赤。
  我虽然不喜欢这枚戒指,可总有种它曾很珍贵的感觉,这才敢去金店问价。
  没想到真是西贝货。
  我拿回戒指,喏喏道歉两声。
  离开时,我听见有人嘀咕:“这女人这么漂亮,看上去高贵优雅,像个有钱人的样子,竟然想拿个破戒指过来行骗。”
  一直走到酒吧门口,我的脸都没降温下来。
  抬头看,这酒吧名字似乎跟我记忆里有些不同,一片崭新,还立着花篮,我半信半疑地走进去。
  一个四十岁上下、身材高挑、妆容浓艳的陌生女人走出来,问:“你是谁?有什么事吗?还没到开店时间。”
  她打量我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
  我说:“我跟之前的老板约好在这里工作。”
  女老板笑起来:“这里叁个月前已经卖给我了啊。”
  “对不起,对不起。”
  我又道歉。
  我转身走到门口,却被她叫住:“……不过,我确实缺服务员,你长得这么漂亮,不如来我这里工作。”
  “留个名字和手机号码吧。我姓林,你叫我林姐就可以了。”
  “我叫缪枝晚。”囊中羞涩让我无法拒绝这份工作,我拨了下头发,不好意思地说,“但我没有手机。”
  酒吧女老板诧异问:“没手机?”
  我说:“没钱买。”
  她抽一口烟,说:“那你明天记得过来。你起码好好上班一天之后,我再给你垫付工资。”
  我忙不迭点头:“好,好。”
  但今天该怎么办呢?
  我回到家,翻遍了四处都没找到钱,存折和银行卡也不翼而飞,冰箱空空如也。
  没办法,我拿了块旧格子布,包上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拿去夜市上摆地摊卖。
  卖了几件出去。
  最热闹的时候,来了一个女大学生,看中了我的那枚没卖出去的破戒指,问:“这怎么卖?”
  我连忙说:“一百。”
  她摇摇头,说:“太贵。五十。”
  一通讨价还价。
  最后以六十六成交。
  也算不错。
  一晚上卖旧物换了叁百多块,我心满意足,开心回家。
  哼着小曲儿走到家门口。
  瞧见个鬼魅般女人身影在徘徊,一看见我,直朝我扑来,吓我一跳。
  到了光下,我看见她的模样安心下来。
  是我的发小闺蜜程絮。
  但程絮看上去成熟好多,一点也不像是学生妹,她应当是假小子短发,现在却是大波浪卷发,面色憔悴苍白,眼底尽是红血丝,一见我就拉住我,着急地说:“我他妈都快被你吓死了。”
  她的手在发抖,低头打量我:“还活着就好,还活着就好。”
  她虚虚打我两下,恨恨地问:“你这两天跑哪去了?”
  我说:“啊?我去找工作了啊。”
  她松一口气:“你也不说清楚,我收到你定时发的信,你居然在信里写让我给你收尸,我都吓傻了你知道吗?跑到你家来,却什么人都没看到!”
  “你还笑呵呵地回来了!”
  我:“……”
  我纳闷地说:“你是收到恶作剧信了吧?你怎么那么傻啊?”
  我摸摸她的头发:“你什么时候去接了长发?真漂亮。”
  程絮一头雾水:“什么接发?我这是真发啊。枝枝你今天怎么怪怪的?”
  我笑呵呵说:“因为找到工作了啊。”
  我与好姐妹手牵手往屋里走:“找到工作,等我去了大学就有生活费了,我想到时候找份家教兼职……”
  程絮像是见鬼似的看我,怔怔半晌,不敢置信地说:“你都在说什么啊?枝枝,你已经高中毕业十年了。”
  我懵了:“啊???”
  程絮把我拉到全身镜前,擦干净镜面,打开灯。
  “啪嗒。”
  明亮的光照下,镜子清晰地找出我的样子。
  ——这绝不是一个青涩的十六岁的少女,她看上去有二十多岁的样子。
  而且,漂亮极了,妩媚昳丽。
  我不敢眨眼,瞪着镜子里的女人,那个女人也在瞪着我。
  这表明,她就是我。
  太奇异了。
  像是一个柔媚成熟的女人身体里装着个稚嫩朦胧的少女灵魂。
  程絮严肃问我:“你还记得多少?”
  我摸摸鼻子:“我记得我刚高中毕业啊……”
  程絮想了想,用考题重点的语气问:“枝枝,你记得宋慎铭吗?”
  我:“谁?”
  程絮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她倒吸一口凉气,紧皱眉头,说:“你老公。”
  我:“?”
  程絮:“你正在跟他闹离婚,打算分他个百亿身家呢。”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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