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杖》第64节

  “在上个月,一队神官路过锡兰公国时突然暴毙,发现尸体时,他们全身的血液已经被吸干了。”
  “魔物?”
  “不。”拉赫主教微微收敛了笑容,“是吸血鬼。当然,他们自称为血族。”
  “能够肯定不是魔物做的吗?”
  “当然,所有尸体的脖子上都有两个血洞,只有吸血鬼才会这么干。”拉赫主教神色凝重,“你应该也知道,一直以来,教廷都致力于消灭邪恶的吸血鬼,直到最近出了亡灵和魔物的事情,教廷忙于应付各国的求援,没想到吸血鬼竟然会趁机出动。”
  “那队遇袭的神官都是低阶神官?”
  “不,都是高阶。”
  哎哟妈呀,这教廷简直是拉仇恨小能手啊!
  法师、精灵、吸血鬼,哦,也许还要再加上魔物,教廷还有什么种族的仇恨值是拉不到的吗?!
  要不干脆连龙族也加上呗!
  这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的节奏啊!
  银发神官有点风中凌乱:“您该不会是想让我一个人去剿灭吸血鬼吧?”
  “当然不是了,亲爱的,我还等着你成为我坚实可靠的盟友呢,怎么会让你去送死!”银发神官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又听见拉赫主教道:“所以不是你一个人去,你还会有同伴的。”
  “……………………”
  你刚也说人家一整队高阶神官都死绝了好吗,我的小伙伴总不可能是主教级别的吧,如果还是高阶神官的话那有个屁用!
  似乎看出他脸色不善,拉赫主教语重心长:“要想让上面那些人没话说,就得立下足够大的功劳,单就拉塞雷纳一行,并不足以让你当上主教,即使教皇同意了,别人也会有异议的,这对你将来并不利。亲爱的雅尼克,我希望你明白这一点。”
  “当然。”银发神官长长吁了口气,已经把残酷事实消化了的他露出释然的笑容。“我明白您的好意,我接受这个任务,不过我希望到时候我的同伴不要太弱,团队的指挥权也需要掌握在我手里。”
  “你放心吧,教廷那边也很重视这次任务,我会申请由你带队的。”拉赫主教拍拍他的肩膀。“巨大的利益总是伴随着风险!”
  银发神官完全明白他的意思,这句话翻译成东方谚语,就是富贵险中求,如果任务那么好完成,也轮不到他去摘果子,退一万步说,不费吹灰之力就完成的任务,就像拉赫主教说的,也积攒不了任何威望,对他通往主教之路更没有任何帮助。
  “什么时候出发?”
  “等教廷派人过来,应该还要几天,你先好好休息一下,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多买几个高级卷轴,”拉赫主教朝他眨眨眼,“关键时刻也能保命用。”
  “说到这件事,我不得不厚颜求助于您了。”雅尼克笑道,“从桑托斯公国逃出来的时候,我就已经身无分文了,这段时间全靠朋友接济,这实在是难以启齿,所以想要跟您借一笔钱。”
  虽然之前已经收了马林伯爵那六百金币,但他想买的东西太多了,既然已经是盟友,又要出可能随会丢掉小命的任务,雅尼克才不会跟这老头客气。
  最重要的是,他听说嘉德帝国的教会非常有钱,完全不存在经济上的亏空,他现在怎么说也是帝国的候任主教,就当提前预支嘛。
  “噢,我理解,你想要多少?”拉赫主教很大方。
  雅尼克笑眯眯地伸出一个手指头。
  “一万?噢这有点多了,亲爱的,五千如何?”
  银发神官抽了抽嘴角,他本来想说一千的……
  教会果然是财大气粗,当然,这应该也跟拉赫主教想要表示诚意有关系,虽然他只是慷教会之慨。
  “已经足够了,非常感谢您。”
  从穷光蛋一跃成为土豪是什么感觉?
  反正银发神官现在走路都有点发飘。
  即使知道不久之后即将面对艰巨的任务,也无法打消他现在嘴角上扬着的诡异弧度,以至于面容呈现出微妙的扭曲,导致贝克还以为他在里面遭遇了什么惨无人道的事情。
  五千个金币不是个小数目,教会也不可能把金币都堆在仓库等人去拿,大陆上早就有了类似银行的金库,拉赫主教开了一张凭据,雅尼克只要拿着凭据到帝都随便一个金库就可以提到钱。
  去金库的路上,他顺便把魔法袋换了——原来那个魔法袋容量不够,即使是魔晶,放上一百来块也就差不多满了,现在有了钱,也到了更新换代的时候,雅尼克拿着马林伯爵那六百金币的报酬,眼睛也不眨地换了一个高端魔法袋,据说是以黑龙皮为主要制作材料,水火不侵。
  贝克不知道他即将拥有五千金币,眼看他转手就花了五百个金币,不由咋舌:“您这样花钱真的没关系吗?”
  “当然没关系,我记得你跟随我之后,我还没有给过你报酬吧?”雅尼克拍拍他的肩膀,把剩下那一百个金币都给了他。“索菲亚应该开始在教你剑术了吧,拿去置换一身好衣服,穿出剑士的气魄来!”
  “这,这!”贝克结结巴巴,捧着一百金币都觉得有点烫手了,“我不需要这么多!”
  “以后不用帮我省钱,因为,”银发神官搭着他的肩膀,语调深沉:“我发财了。”
  62、第章 ...
  有了钱,神官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买房子。
  天知道他实在受够了千里逃亡朝不保夕的日子,就算现在马林伯爵府如何华丽舒适,也总觉得别扭,说来说去还是上辈子作为东方人的归属感在作祟,就算可能很快又要出发去别的地方,但有了房子感觉才像有了家。
  以他的身份暂时还没有资格在帝都的贵族区买房子,但有了马林伯爵的担保就不一样了,对方一直想要跟他拉近距离,这种关系不用白不用。
  雅尼克去找马林伯爵一说,后者马上就欣然应允了,并且按照雅尼克的要求,很快就让管家为他物色到一间房子,足够宽敞漂亮,装潢家具齐全,前任主人是一位到外地任职的官员,因为时间太长,帝都的房子没有人打理,索性就打算卖掉。
  房子外观被刷成淡淡的蓝色,尖顶,透明的琉璃窗,就像之前雅尼克看到的其它建筑一样,不过房子前后有两个花园,里面种满了蔷薇,那些蔷薇顺着柱子攀爬生长,以至于看上去就像是柱子上开出曼妙的花痕。
  整幢房子被两个花团锦簇的花园拱卫在中间,更像是一栋琉璃花房,虽然大片大片的琉璃窗镶嵌在房子上,增强了美观功能,但如果主人想要的话,可以专门雇法师给这些窗户加上魔法,让里面可以清晰看到外面,而外面又不能窥到里面的景象。
  这简直就是雅尼克心目中的理想家园。
  所以即使房子的主人要价七百金币,雅尼克也没有跟他讨价还价,反而很爽快地答应了——在帝都,这种座落在贵族区域,安全有保障,靠近商业区,但又一点都不嘈杂的房子可遇不可求,稍微犹豫一下,很可能就被别人买了,帝都的有钱人可一点都不少!
  房子不小,足足有二十来个房间,除了最重要的主人房,预留给贝克的房间,以及准备给未来的管家和仆人居住的几个房间之外,还空出不少房间,人少,房子就太冷清,所以雅尼克还邀请丹东尼奥和阿芙拉一起过来住。
  阿芙拉他们现在虽然还有些钱,但他们更倾向于把这些钱用在魔法修炼上,那些魔法卷轴和书籍材料可一点都不便宜。雅尼克的邀请让他们非常感动,对他们来说,雅尼克是一个共患难过的同伴,彼此的关系是平等的,伯爵府就不一样了,光是每天要面对那些贵族小姐,两人就觉得很不自在,所以雅尼克一说,他们就很高兴地应承了。
  当然,为了表示自己的心意,阿芙拉和丹东尼奥还合买了一套昂贵的白色毛绒地毯作为迁居礼物,地毯的面积足够从客厅一直铺到走廊和各个房间,冬天里赤脚踩在这上面,那种感觉是穿着鞋子所无法比拟的。
  至于管家和仆人,雅尼克请了克里斯的管家帮忙——在这方面,他不愿意跟马林伯爵牵扯上太多关系,请人找房子是一回事,仆人是要朝夕相处的,相当于眼睛和耳朵,如果对方有意,安插一两个自己人不是难事。
  伯爵跟雅尼克之间的交往,前者更趋向于站在一个政客和贵族的利益角度去思考,所以雅尼克不可能像信任索菲亚那样去信任她的父亲。
  克里斯的管家提科动作很迅速,不到三天就已经帮他物色好所有人,雅尼克的新任管家叫亚当,原来是帝都某位伯爵府的管家,那位伯爵因为获罪被流放,伯爵府也跟着作鸟兽散,这位管家无处可去,差点流落街头,对于雅尼克肯雇佣他感动得痛哭流涕,只差没指天誓日表忠心,雅尼克仔细观察,觉得这位管家应该也还不错,就留了下来。
  仆人则是亚当在奴隶交易市场买的,奥林大陆的人类世界依然有很浓的奴隶制残余色彩,也许是贵族们觉得买来的奴隶会比自由民更加忠心的缘故,基本上所有贵族府邸里的仆役,除了管家之外,很多都是奴隶出身,也有不少是世代为一个贵族服务的奴隶,他们自己连同全家的命运都掌握在主人手里,自然就要勤勤恳恳,忠心无二。
  将近一周之后,一切尘埃落定,望着漂亮的新家,神官心里有说不出的满足。都说房子是刚需,刚需有了,接下来就该往提升自身实力的方向努力奋斗了。
  贝克作为雅尼克的护卫,理所当然要在这里住下,雅尼克也给他留了一个房间,跟着贝克一起到帝都的姐妹们,玛丽和简,则住在商业区那边的一栋房子里。贝克看着是个糙汉子,实际上很有分寸,他并没有向神官提出让姐妹们也搬进来的想法,姐妹俩的房子不大,但也足够安居,又方便他就近经常去探望。
  相比起之前的生活,简直天上地下,三兄妹已经感到非常满足了,他们都很清楚,这一切都是拜神官所赐,如果没有雅尼克,他们说不定早就死在拉塞雷纳,甚至变成亡灵的一员,感恩让人知足常乐,也能够让人克制贪婪。
  噢,当然,还有那只小黑猫,它被雅尼克带了回来,现在拥有了一个单独的房间,和一个足够的的猫爬架,对于猫来说,这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但很可惜,我们亲爱的安斯艾尔·卡珀尔恩阁下不是一只真正的猫,所以他对这种生活不置可否,对于这栋所有人都很满意的房子,更表达出嗤之以鼻的不屑。
  瞧瞧,这么小的房子能住多少人?二十几个房间,随便塞上几个人就满了吧?说好的的螺旋式大理石加龙纹木扶梯呢?巍峨壮观的外表呢?满眼娘们唧唧的蔷薇又是怎么回事?
  这是卡珀尔恩阁下绕着房子挑剔了一圈之后得出的结论。
  幸好,没有人听得懂它的想法,大家只会觉得神官的这只猫非常可爱,看那小爪子挥的,以后一定能捉不少老鼠!
  雅尼克等人一搬走,伯爵府立马就安静了不少——实际上连同管家仆人加上两位主人还有许多人,如果马林伯爵知道女儿这种想法,估计会气得倒仰。
  索菲亚不耐烦待在府里整天跟那群娇滴滴的贵族小姐联系感情,三天两头就往雅尼克的房子跑,雅尼克索性也让亚当管家为她整理出一间客房,让她到来的时候可以休息,反正还有空着的房间,索菲亚非常高兴,更恨不得天天赖在这里,哦对了——以教导贝克剑术的名义。
  在索菲亚的教导下,贝克的剑术已经很上得了台面了,为了报答神官以及兑现自己的诺言,贝克练习得很刻苦,从早到晚,并没有因为环境的安逸而松懈下来,在雅尼克告诉他,他们即将要前往锡兰公国时,贝克更是把整副心神都投入进去。在他的带动下,索菲亚的剑术也得到不小的进步,她最近正在尝试把一些简单的魔法加到剑术里边去。
  在奥林大陆的格斗体系里,剑与魔法一直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剑士的等级高低,只是纯粹看他对武技的掌握程度,到了剑圣那个级别,也许速度可以快到让肉眼几乎分辨不出,而这仅仅是凭着突破个人体能极限做到的,与魔法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练到剑圣那个级别,就算到了剑圣级别,也许高阶法师或者高阶神官一个大规模攻击性魔法下去,谁输谁赢还不一定。
  所以这种局限性使得长久以来,剑士的地位天生要比法师和神官等职业低。
  索菲亚这种把魔法和剑结合起来的想法也不是首创了,在她之前,有不少富有智慧和远见的剑士都曾经有过这种想法。
  然而,选择当剑士的,一般都是没有魔法天赋,又或者魔法天赋很差的人。这种迫不得已的抉择和天赋的局限性使得那些人即使有过这种想法,也最终没有办法发展出一套系统深入的实践方法来证明这种理论的正确性,无数剑圣级别的先者最终只能止步于这块大石面前,无可奈何。
  但索菲亚比起他们,又有不一样的优势,她的魔法天赋虽然不算太出色,但也谈不上差,如果当初她选择了法师这一条路,只要专心钻研,将来的成就也许还能达到大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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