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米仙缘小说》第四章 金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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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深了。
  斗鸡馆早已关门,大部分帮闲都被打发回家,只剩下老板在清点账目。
  哐哐哐,门板被敲得叮咚响。
  “谁!”
  老板一个眼神,跟在身边的大虎、二牛,两个最能打的手下,快速走到门板后。
  干他们这一行,赚得多,仇家也多。
  每天晚上,都有输惨的赌汉,喝醉了酒,冲到斗鸡馆门口耍酒疯。
  这个时候,大虎、二牛两个手下,平时酒肉管饱、练了一手好拳脚,就派上用场。
  等打开门板,发现是有人上门闹事,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铁拳,打得你眼泪鼻涕直流,哭爹喊娘求饶。
  “嗯!”
  两个彪形大汉狞笑着,举着沙包大的拳头,正要动手,突然停住了。
  门口不是闹事的醉汉,而是城里有名的教书先生宋秀才,带着一位温润如玉的中年文士。
  大虎二牛,见到中年文士,当即规矩起来。
  眼前这位文士,不同宋秀才这样的寒酸读书人,气质内敛温润,看上去就是大人物。
  “宋秀才,你平时也不来玩,大晚上来做什么?”
  大虎收起拳头,读书人惹不起,语气也变得客气起来。
  “大虎,你家老板呢?”
  宋秀才懒得和小喽啰计较,径直绕过他,往斗鸡馆内看去。
  老板早已得了消息,冲出来,见到宋秀才和同伴,微微一愣,表情客气起来。
  相比手下的混混,斗鸡馆老板眼界广,一眼看出中年文士,起码是举人以上的功名,方才能养成这般贵气。
  “宋秀才,还有这位先生,有什么让鄙人效劳的?”
  中年文士客气问道,“听说,贵馆有一头百战百胜的红云大将军?”
  老板愣住了,“有是有!”
  “可否割爱?”
  中年文士取出一块玉佩,“我出门匆忙,没带银钱,这块玉佩作价少说也有百两白银。”
  斗鸡馆老板见到玉佩,眼睛都直了,不管从玉质,还是雕工,都是上乘货色,远远超过一百两白银的价值。
  “不不不,我不敢收!”
  他有自知之明,什么人戴什么玩意儿,自己最多戴个金链子什么的,唯有贵人才有资格佩玉。
  再说了,随手就是一块玉佩的,能是普通人吗?
  中年文士客气说道,“别推辞,我听说,那只斗鸡是您手上的镇馆之宝,价值不菲,这块玉佩能否买下?”
  “绰绰有余!”
  老板苦笑不已,“您来得真不是时候!”
  中年文士微微皱眉,“难道已经卖掉了?”
  心想不应该啊,难道还有人有自己的眼光?
  “倒也不是,那只红云大将军,百战余生,伤重不治,白日里已经送它解脱了!”
  斗鸡馆老板面带歉意,“太不凑巧了,您若是早来片刻,咱就白送给你。”
  中年文士愣住,随即仰头叹息,“只差了几个时辰,命也!”
  斗鸡馆老板和两个手下,摸不着头脑,在一旁站着。
  “宋教友,走吧!”
  说罢,中年文士带着宋秀才,离开了斗鸡馆。
  片刻过后,大虎和二牛,方才出声。
  “老板,你刚才那么客气作甚?”
  在他们心目中,宋秀才就是个教书的老穷酸,他带来的客人,想必也是同类。
  可刚才老板应对的语气和神态,远比向县衙的捕头老爷上供时,更加低头哈腰、恭敬百倍。
  “你懂什么,他们读书人,相互之间以‘教友’自居,可惹不得!”
  斗鸡馆老板,透过门板缝隙,望着幽深的夜色,陷入回忆中。
  当时,他还是岳都城内,跟着某个帮派混迹的小帮众,
  曾听人说过,普天之下,有三大方外之人,最不好惹。
  释门、道家和名教,通俗说法,就是和尚、道士和读书人,往往有奇异本事护身。
  想当年,帮派的某个堂主,惹了一位看似清贫的书生,结果连夜被扫荡干净。
  当时他仅仅是小帮众,又在乡下收债,险之又险逃了一命。
  记忆中,那个书生的气质,和眼前中年文士,颇有几分类似。
  想到这里,斗鸡馆老板,不由得打个冷战。
  “关门,明天不开张!”
  ……
  夜幕下街道,宋秀才打着灯笼,在前头为中年文士引路。
  “宋教友,你是初窥门径的秀才,为我点灯照明,屈才了!”
  中年文士温和说道,
  宋秀才笑道,“不屈才,将来闻教友,也替我照一回路如何?”
  “哈哈!”
  一来一往,二人已经打了场机锋,觉得好不痛快。
  过了片刻,宋秀才发问。
  “闻教友,你是登堂入室的儒生,为何不远千里,来这小城买只斗鸡?”
  中年文士叹了口气,“惜乎哉,暴殄天物啊!”
  “你不知道,数月前,我听到市井众人,曾提到这只斗鸡。”
  “冠若红霞、赤如火烧!”
  “嘴尖爪利、可裂精钢!”
  “鸣如雷霆、声震屋瓦!”
  “拂晓之际,一叫天明!”
  “百战余生、是以为雄!”
  中年文士说到这里,缓缓道出,“此乃异种‘金鸡’!”
  宋秀才停下脚步,灯笼悬在半空,“是《祥瑞谱》中,‘禽鸟部’提及的金鸡?”
  《祥瑞谱》,分为‘瑞兽’、‘禽鸟’、‘草木’、‘金石’、‘人瑞’等,都是世间曾出现过的祥瑞之物。
  金鸡一物,看似平常,实则最为罕见。
  世间无数农家,都有家养的土鸡,但想要诞生一只异种金鸡,却是千难万难。
  “你也知道,金鸡有诸多奇异之处!”
  “首先,金鸡辨天时、通阴阳,拂晓一声鸡鸣,驱阴还阳,妖邪闻之魂飞魄散!”
  “其次,金鸡善扑击、避百毒,性情凶猛刚烈,天生以毒虿虫豸为食物,能生裂虎狼!”
  “最后,金鸡英姿雄壮,朝阳而立,一声正气贯通上下。”
  中年文士说道这里,“可惜啊,那头红云大将军,已经连胜数百场,已经成雄了。”
  动物凶猛者为“雄”,正如人类中‘英雄’一般,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
  “我得到消息,便快速驱马前来,日夜兼程还是慢了一步。”
  中年文士突然朝宋秀才发问,“身上带酒没有?”
  “有有!”宋秀才取出酒葫芦,“温好的酒,闻教友喝一口,驱驱寒气!”
  中年文士提着酒葫芦,走到斗鸡馆前空地,泼洒下酒水,寒夜中升腾起大片雾气。
  “可惜了,金鸡异种,流落市井间,和凡鸡搏斗,力尽而死。”
  “汗血盐车、明珠暗投,天下至憾,莫过于此!”
  灯笼中的灯烛缓缓燃烧着,随着夜风吹过,照出的影子不断闪烁。
  宋秀才望着中年文士,知道他这么说,三分哀悼金鸡,七分在自伤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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