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树上的女人》第 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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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二 恋人的感觉
  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s。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r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s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d,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s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r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象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g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g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r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象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r。
  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象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一小时。
  我想喝水。我说。
  他放开我,倒了一杯水给我,我们拥抱了一小时,他竟然还没有摘下那顶鸭舌帽。
  你为什么总是戴着帽子?我锲而不舍。
  没想过为什么。
  那一刻,我是一个刚刚跟他拥抱了一小时的女子,我问他问题,他竟然那样不负责任地回答我,我觉得尴尬,他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多?刚刚献出初吻的女孩,也许应该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不是头一次接吻,他很会吻人。
  歌词真是你写的吗?
  如果不是我写的,你刚才便不会让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
  你这个人太计较了。
  我觉得很愤怒,他会不会是玩弄我?因为我曾经批评他上课时看《龙虎门》。他故意要吻我,然后向其他人炫耀,证实我不过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话,我已经输了,我还留下g什么?
  我冲出走廊,离开宿舍大楼,上了一辆计程车,车上竟然播着那首歌: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紧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见面,对于我终于和一个男人拥吻,她显得很雀跃,也许她觉得,以后我们可以有更多共同话题。
  要查出来不难,我问唱片监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但我感觉到,他就是那个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来。
  监制说,他常常戴着一顶鸭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恋爱!他很红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词。
  你跟林正平怎样了?
  不要说了!他正在追求一个歌星保姆。
  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吗?
  是很漂亮,不过是个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质问他,他说,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个玩弄女人的风流种子罢了。是我太天真。
  你会回到邓初发身边吗?
  我已经不爱他。
  迪之没有流下泪来,她尽量使自己若无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第二天上课,林方文进入课室时,仍然戴着那顶鸭舌帽,他坐在我身边,在我耳边说:
  你应该已经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别过脸不去望他,心里却很快乐。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笔记,没有看他的书。
  今天为什么不看《龙虎门》?
  新一期还未出版。
  我给他气坏:你为什么看《龙虎门》?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过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
  为什么要给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缩回去。他应该多问我一次。
  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r,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
  没空。我说。
  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
  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
  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
  你不知道吗?
  你没有告诉我。
  你没有去查?
  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r很红的填词人林放。
  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
  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s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
  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
  她是谁?林方文问我。
  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
  他没有理会我。
  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r,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
  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
  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
  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
  我在录音室。
  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感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
  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我写一首歌。
  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
  怎会呢?他吻我。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r,我们在海边等待r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
  他点头,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给她吗?
  他沉默。
  r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
  是的,r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
  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c控。
  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r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
  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
  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
  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
  你妒忌?我试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
  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
  他继续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说。
  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
  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d,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见。
  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
  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
  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
  他的头顶没有d,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
  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来g什么?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象没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为什么摘下帽子?
  没有想过为什么。
  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
  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
  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
  攀山很危险。我说。
  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
  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你们会跟一个男人g这种事。迪之懒洋洋地说,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来!我为你们两位处女g杯!迪之举杯。
  她对x的渴望和开放,也许是与生俱来的。
  你有兴趣做兼职吗?迪之问我。
  是什么兼职?
  在一间杂志社做校对,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讨厌补习。
  那家杂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对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子,每天要花数小时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并不容易赚。
  但,我有一个目标,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经很残旧,乐风牌又不是什么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给他。
  我把三个月兼职的薪水储起来,午间只吃一个面包。
  r本蝴蝶牌口琴在当时是很好的牌子,价值是三千二百元,我从来没有买过那么昂贵的礼物给别人。我在琴行里仔细地将口琴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卖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个个小小的木盒里,十分精致。我用花纸把它包好,扎上一只金s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拿走。当林方文回到房间,看到我送给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动。
  三个小时后,他在校园里寻找我,当时我正站在储物柜前面。我以为他会情不自禁跟我拥抱,他的样子却很吓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气冲冲问我。
  什么口琴?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的乐风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给你,你没看到吗?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样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旧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还给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开储物柜,把那支口琴拿出来,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泪都涌出来的了,何以爱一个人,会如此心酸?口琴有什么秘密比爱情重要?
  还给你,都还给你!我流着泪说,我用了三个月薪水买那支口琴给你,你一点都不领情!
  你用不着这样做。他竟然可以说得如此平淡,象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话。
  众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这段爱情的失败者,我还能选择留下吗?
  我在家里呆了两天,什么都提不起劲。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电话没有响过,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为我做过些什么?不过写一首歌,摘下一顶鸭舌帽而已,我却变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开收音机,播的尽是情歌,还有林方文送给我的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渐渐,我发现音乐不是来自收音机,而是来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楼下吹奏着他送给我的歌。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样做,我一定会把他赶走。可是我那时完全没有将他赶走的意思。
  我把屋里的灯全关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为我是什么?随便让他骂,也随便让他哄吗?接着,他吹奏一首我不认识的歌,哀伤低回,象一双将要分手的情人。曲终,我再听不到口琴的声音,我走到窗前,已经看不见他。
  我跑到楼下,想寻找他,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他便是这样一个人,喜欢令人失望。回头,他却在我后面。
  你为什么不走?我冷着脸说。
  你的台灯还没有关掉。他说。
  是的,我故意亮着一盏灯。
  恼我吗?林方文问我。
  我努力地点头。
  真有这么恼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个九十度弯身的点头。
  口琴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你爸爸不在吗?我惊异。
  他是个潦倒的海员,寂寞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两三次,对我和姐姐来说,他象个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马遇上暴风雨沉没,没有一个船员生还。警察在船舱里发现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当中,竟然丝毫无损。他们把口琴送回来。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气、遇过沉船,外表残旧,音s却依然完好。
  你妈妈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了。他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嫁给我爸爸,也许是她此生最错的决定。爸爸死后,她重c故业,经营一间小餐厅。
  我从来没有想过,林方文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还恼我吗?他问我。
  我吃力地点头,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头三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了口琴给林方文,第四个月的薪水,我答应请迪之和光蕙吃饭。
  原来他有太太。迪之惨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牵着腹大便便的太太买婴儿用品。
  那个录音室技师?
  男人都是这样,象邓初发这种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说。
  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点了一根烟,手势并不很熟练,意态却是沧桑。那份沧桑过早出现在她脸上,她两次都没有遇上好男人。
  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我问她。
  几天前才学会的。一个人无所事事,抽一根烟,时间会过得快一点。
  不要抽烟。
  你的运气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坏,我还不知道。
  他有没有跟你上床?
  没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样说,暗示了她跟技师已经有关系。他们走在一起,才不过三个星期。
  你知道,女人怀孕的时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个烟圈。
  我和光蕙默默无语。
  程韵,可以请我喝酒吗?迪之问我。
  当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骗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说。
  我你你们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钱!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g了,奇怪,她为什么陪迪之喝酒?
  我们去南丫岛!迪之说。
  现在去南丫岛?去那儿g什么?我说。
  去找邓初发!她看看腕表,现在还有船。
  我们坐最后一班船往南丫岛,来到邓初发的石屋前面拍门。邓初发看见我们三个,很是意外。
  邓初发,我们来探你!迪之倒在他怀中。
  她喝醉了。我说。
  邓初发带我们进石屋,这间屋只有他一个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块热毛巾替迪之敷脸。
  迪之双手绕着邓初发的脖子,温柔地对他说:我要到你的房间睡。
  邓初发无奈,将她抱走,他们会再次走在一起吗?
  光蕙问我:你最恨哪一个人?
  暂时没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骗我,我认识了孙维栋,才知道什么是爱情。老文康是无耻的骗子,我要打电话骂他!
  老文康接电话。
  喂,老文康在吗?光蕙问。
  我是沈光蕙,你这个绝子绝孙的臭王八,你什么时候才去死?你这种人越早死越好。
  老文康大概吓了一跳,立即挂线。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
  你不是说毕业后,他寄过一张卡给你吗?
  我骗你的,他没有找我,我只是无法接受自己受骗,我曾经以为那是一段超凡脱俗的爱情。光蕙悲哀地睡着。
  小岛上的夜,唯一的声音,是草丛里蛤蟆的叫声。我很挂念我的男人,摇了一个电话给他。
  你在哪儿?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说。
  我在南丫岛,迪之喝醉了,我陪她来找邓初发,光蕙也在这儿,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来。
  我很挂念你。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我们会不会有明天?我问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对男人很悲观。
  夜了,睡吧。他没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邓初发买了早餐给我们,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没有跟她--我问邓初发。
  我不是这种男人。他说,她已经不爱我了,虽然昨晚她肯定不会拒绝我,但我不想这样做。
  迪之醒后,邓初发送我们到码头,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码头等我。他用行动证实我们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种幸福,那是其中最动人的一种。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他。
  你说今天早上会回来。
  真是令人感动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羡煞旁人啊!
  他们三个人还是头一次见面。
  迪之和光蕙离开,我跟林方文手牵手在中环散步。
  你昨天为什么跟我说那句话?我问他。
  哪句话?
  我很挂念你。我说。
  他沉默,我突然觉得他的沉默很不寻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个人,所以对我说很挂念我。
  他凝视我,我知道我的感觉是真的。我不了解男人,对爱情的认识也很肤浅,但我有恋人的感觉,不会错的。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说。
  我走在他身边,默默无语。他在码头等我,是他内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种不幸,那是其中一种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兰桂坊,清晨的兰桂坊跟晚上是另一个世界,斜路上卖早餐的店子坐满了看r报的男女。他走到斜路尽处,那里有一间酒吧,酒吧已经关门,他带着我走上二楼,那儿可以看到对面大厦的一楼有一间画廊。
  画廊里,一个穿雪白s长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画画。那个女人看来有三十岁,一把长发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际,她长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象牙白s的皮肤,一个大嘴巴,一个大鼻子,一双好象什么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凑合在一起,却很漂亮,是那种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问林方文。
  他没有回答我。在那个出众的女子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来年纪比你大。
  比我大好几年。
  你们分开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刻骨铭心?我问他。
  什么叫做刻骨铭心?他反问我。
  已经分开一年,你仍然跑来这里偷看她。
  就在那个时候,画室里出现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长得很俊朗,看来才不过十八岁。他从后面抱着她,身体和她一起摆动。
  你们分开是因为他?
  她跟这个男人只是来往了一个月。
  噢!原来你常常来这里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r子里,他的心仍留在画廊里,我实在妒忌。
  她倒是很喜欢比自己年轻的男人啊!
  她是一个很放荡的女人。他说。
  你们为什么分开?
  他向着我苦笑:我们互相伤害。
  我很妒恨,林方文与画廊里那个女子曾经互相伤害,创伤比爱刻骨铭心,所以他虽然离开她,却一直没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显然比不上那个大嘴巴女人。
  你有没有跟他做a?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突然发觉林方文和画廊里的女人,有非比寻常的r体关系,而他跟我,却没有,因此我比不上她。
  我拥着林方文,紧紧的拥着他,不让他呼吸。
  你g什么?
  跟我做a!
  我以为只有那样,我和林方文的关系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关系相比。她和林方文睡过,而我没有。她和他缠绵,而我不过是一个跟他互不相g的女人,这种关系太不安全。
  他轻轻推开我:你别这样。
  我要跟你做a。我缠着他不肯放手,热情地吻他的脸、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严,哀求一个男人占有我,以为因此我可以占有他。
  他狼狈地推开我:你不要发神经好不好?
  我被拒绝,无地自容,奔跑到楼下,冲下斜路,不知该走到哪里。他为什么要带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爱上那个放荡的女人,为什么,为什么他不介意她放荡?还是因为她放荡,他才跟她分手?那个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欢年纪比他大的女人吗?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进他的房间里。在那个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计程车上,载我一程,我们一同听《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爱情从那一刻开始迷惑我们。但那天早上,他可能离开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爱情,竟然在那个女人的y影下滋长,《人间》是他写给那个女人的,我竟被歌词迷住,倾慕他俩的爱情故事,真可笑!
  我拉开书桌的抽屉,里面很杂乱,我企图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资料,可是一无所获,只有我送给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顶鸭舌帽依偎在一起。
  你g什么?林方文突然在后面叫我。
  我正在企图偷看他的私隐。为了掩饰我的无地自容,我把书桌上的东西全扫到地上,把抽屉里的东西也丢到地上。
  他竟然没有阻止我。我继续将他的东西乱扔,他站在一角,没有理会我。我将所有的东西都扔在地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观。他铁石心肠。我要离开房间,他并没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只觉得全身没有气力,连走一步路的意志也没有。房里依然是一片沉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离开,我们的故事便完了。
  我回头,用尽全身的气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间,我回去了,他仍然沉默。我俯身将地上的东西拾起来。
  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为什么我连一走了之的勇气也没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会象我着样。
  他突然抱着我,我觉得全身酸软,象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丑陋。
  如果你不喜欢我,不要勉强。我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去那里吗?
  我决定忘记她,我想让你知道。
  他吻我,我闭上眼睛,跟他说:
  我可以--
  我可以跟他睡,愿意跟他睡,义无反顾,即使我们将来不一定在一起。
  不用。他说。
  他温柔地抚摸我的脸颊说:不用,现在不用。
  我把事情告诉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说:
  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岁这段时间,会爱上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是恋母情意结,说得粗俗一点,是还没有断n。
  林方文说他的母亲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人。虽然他已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但他说起母亲,总是很忧郁的。他会不会象迪之所说,有恋母情意结,所以爱上大嘴巴女人?
  他为什么喜欢放荡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欢纯情的女人吗?我说。
  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迪之说。
  我瞒着林方文,约了迪之和光蕙在画廊对面那间酒吧喝酒,其实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那天没有画画,她站在画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着一个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种玻璃瓶可以倒满八杯白开水。
  她很饥渴呢。迪之说。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说。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只拳头。我说。
  她的样子很特别。光蕙说,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凑在一起又不太难看。
  象专门吃少男r的女妖。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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